《年輕的妺妺2倫理HD高清中文》劇情介紹:蘭多卻呆呆的看著正站在那里跟梅根他們聊天的趙海,蘭多現(xiàn)在心里正在感到害怕,不是怕趙海太強,而是因為當初的事情而感到害怕?[展開全部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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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狗不拴繩被撞死車主負主責?交警重新作出認定!
5月28日,浙江寧波象山縣一網(wǎng)友發(fā)文稱,5月24日自己正常行車途中,一只白色薩摩耶突然沖到馬路上,自己躲閃不及撞死小狗,被狗主人索賠3000元。該網(wǎng)友稱象山交警開出責任認定書,認定車主主責,狗主人次責。關于在行駛時撞寵物狗的責任劃分問題引發(fā)網(wǎng)友熱議。
對此,浙江寧波市象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30日通報稱,經(jīng)過重新全面調查,發(fā)現(xiàn)該起事故責任認定與事實不符,象山交警大隊于5月30日對該事故認定予以撤銷,并于當日作出了重新認定:小型轎車方(吳某)負本起事故的次要責任,寵物犬的主人方(陳某)負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。目前,雙方在經(jīng)濟賠償上也已達成了協(xié)議。
5月24日,寧波市象山縣一女車主駕車行駛途中,突然一只未牽繩子的白色小狗從人行道跑到馬路上,該網(wǎng)友躲閃不及將狗撞死。該網(wǎng)友的行車記錄儀視頻顯示,小狗沖出來時,女車主驚叫一聲后停下車子。
該女車主發(fā)微博稱,狗主人表示需賠償3000元,女車主方面則認為最多可賠償2000元。29日,該車主陳女士告訴記者,象山交警認為車主應該采取措施但沒有采取,認定車主主責,狗主人次責。在陳女士出示的象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責任認定書上,“交通事故事實”一欄上寫著,“甲車南往北行駛,與路上小狗相撞,狗繩未牽”。
警方通報稱,2019年5月24日晚,在浙江省寧波象山縣城區(qū)萬象路與丹南路路口發(fā)生一起小型轎車與寵物犬相撞,造成寵物犬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。經(jīng)象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丹城中隊根據(jù)當事雙方陳述,按照簡易程序作出認定,轎車方(吳某)負事故的主要責任,另一方(陳某)負事故的次要責任,雙方均表示無異議并在認定書上簽字。后因轎車方當事人對本起事故的責任認定提出異議,象山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查看轎車方的行車記錄儀視頻后,經(jīng)過重新全面調查,發(fā)現(xiàn)該起事故責任認定與事實不符,象山交警大隊于5月30日對該事故認定予以撤銷,并于當日作出了重新認定:小型轎車方(吳某)負本起事故的次要責任,寵物犬的主人方(陳某)負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。目前,雙方在經(jīng)濟賠償上也已達成了協(xié)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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